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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最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

 一、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(开发项目)

1、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;

2、抵押人、抵押权人为企业的,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校对原件),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校对原件);

3、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;

4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复印件(校对原件),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;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,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;

5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含附图)原件;

6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(校对原件)(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);

7、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,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;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外资企业的,须提交股东()会或董事会决议(须董事签名)加盖公章;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,须提交职工(代表)大会决议加盖公章;

8、发改委出具的立项批文;

9、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;

10、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;

11、如为(专项)经济适用房等房产,须提供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;

12、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。

法定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:7个工作日

二、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(开发项目)

1、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;

2、抵押人、抵押权人为企业的,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校对原件),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(校对原件);

3、登记证明原件;

4、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;

5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复印件(校对原件),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;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,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;

6、如系最高额抵押的,需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;

7、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,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变更的批文;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外资企业的,须提交股东()会或董事会决议(须董事签名)加盖公章;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,须提交职工(代表)大会决议加盖公章;

8、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;

9、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;

10、如为(专项)经济适用房等房产,须提供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;

11、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。

法定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:7个工作日

三、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(非开发项目)

1、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;

2、抵押人、抵押权人为企业的,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校对原件),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(校对原件);

3、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;

4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复印件(校对原件)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;

5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含附图)原件;

6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(校对原件)(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);

7、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,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;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外资企业的,须提交股东()会或董事会决议(须董事签名)加盖公章;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,须提交职工(代表)大会决议加盖公章;

8、发改委出具的立项批文;

9、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;

10、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;

11、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。

法定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:7个工作日

四、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(非开发项目)

1、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;

2、抵押人、抵押权人为企业的,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校对原件),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(校对原件);

3、登记证明原件;

4、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;

5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复印件(校对原件),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;

7、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,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变更的批文;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外资企业的,须提交股东()会或董事会决议(须董事签名)加盖公章;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,须提交职工(代表)大会决议加盖公章;

9、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;

10、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;

9、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。

法定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:7个工作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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